顺德就业网
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发表时间:2025-06-03

4.顺德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离职人员人事档案挂靠办事指南


一、业务名称

顺德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离职人员人事档案挂靠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

(一)符合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

(二)申请人具有顺德户籍;或在顺德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顺德社保。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

(二)具有顺德户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个人页和地址页);

(三)在顺德区就业创业的,提供社保参保证明。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注册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ggfw.hrss.gd.gov.cn/rsdabzh“请选择地市”一栏选择“佛山市”,在“个人服务”板块点击“档案接收”,登录个人账户界面。

“办理条件”请选择“符合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一项,“户籍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档案保管单位名称请选择“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最后提交业务申请,等候受理机构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调档函》,申请人可再次登录系统在线下载,并在8个工作日内将《调档函》提供给原档案主管部门,通知对方安排工作人员将申请人的人事档案送至我中心档案服务大厅(注:严禁申请人自带档案转递)。如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可按照系统退回意见进行处理。

(三)我中心工作人员收到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现场核实无误后,接收入库并登记,挂靠手续即办结;如档案材料存有问题,我中心将档案退回给原档案主管部门。

 

五、办理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六、办理地址

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ggfw.hrss.gd.gov.cn/rsdabzh

 

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2:00-5:30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联系方式

政务热线电话:0757-12345;业务咨询电话:0757-22238810

 

十、注意事项

*原档案主管部门如何将档案转递至我中心?

原档案主管部门安排工作人员携带以下资料:1.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2.《业务介绍信》(可从我中心网站“业务资料下载”获取模板);3.工作人员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档案服务大厅送递档案,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路社区昊阳路5号。严禁申请人自带档案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