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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1-10
为稳步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鼓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顺德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
联系电话:22317063、22317070
附件:2023年度顺德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信息公示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