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就业网
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发表时间:2022-04-24

档案业务

档案接收

事项名称

档案接收

事项简述

1.办理条件:在本机构保管档案人员
2.文件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参保证明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申请人注册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rsdabzh/#/→选择档案接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填写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调档函,申请人可在线下载调档函→申请人凭调档函向原档案保管单位申请档案转出→档案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高校档案专用EMS方式转递至我单位→接收人员审核档案,符合要求的,接收入库并登记;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档案保管单位。
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

结果送达

在线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免费
文件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362号4楼行政综合部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757-22317033


档案转出

事项名称

档案转出

事项简述

办理条件:在本机构保管档案人员
办理内容:将人事档案转递至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接收单位

办理材料

1.个人办理: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拟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2.委托代办:存档人员手写签名的委托书(注明双方联系方式)、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调档函。
3.单位办理: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身份信息)、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调档函。
注:
①一次性转出多人档案的,需提供转出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②由上级单位授权管理人事档案的二级单位应提供授权证明材料。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注册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rsdabzh/#/→选择档案转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整理并密封档案→将档案通过机要寄送至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接收单位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寄回我单位。
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
注:《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结果送达

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档案密封盖章后交给接收单位(或机要转递);
不符合规定的,解释相关规定。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免费
文件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362号4楼行政综合部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757-22317033


档案借阅

事项名称

档案借阅

事项简述

办理条件:在本机构保管档案人员
办理内容: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依据规定借阅人事档案
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外借的,应由借阅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经我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登记手续,并在1个月内归还档案。

办理材料

借阅函(函上应注明借阅人和被借阅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借阅事由)、借阅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rsdabzh/#/→选择档案借阅→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档案通过机要转递到借档单位→借档单位在1个月内将档案通过机要转递或单位专人送档至我局→归还时工作人员核对档案材料无误后入库保存。
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

结果送达

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档案密封盖章后交给借阅单位(或机要转递);
不符合规定的,解释相关规定。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免费
文件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362号4楼行政综合部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757-22317033


档案查阅

事项名称

档案查阅

事项简述

办理条件:在本机构保管档案人员
办理内容:因工作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查阅人事档案


(一)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


(二)干部录用、聘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教育培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退(离)休、社会保险、治丧等;


(三)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


(四)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等;


(五)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人物传记,举办展览、纪念活动等;


(六)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


(七)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

办理材料

查阅函(函上应注明查阅人和被查阅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查阅事由)、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rsdabzh/#/→选择单位用户服务→选择档案查阅→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单位人员到现场查阅档案。
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

结果送达

符合规定的,查档单位现场阅档;
不符合规定的,解释相关规定。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免费
文件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362号4楼行政综合部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757-2231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