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就业网
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发表时间:2022-04-14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的公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等六部委《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 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 号)、《广东省残联办公室转发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残联办函〔2022〕34 号)等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限办理年审申报,逾期未办理年审视同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现就2022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含中央、省属及境外驻顺德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人数核算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 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申报时间


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时间为: 202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 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上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1. 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 “ 广东政务服务网 ” (https://www.gdzwfw.gov.cn),在搜索框输入“全国残疾人按 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在线办理”。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可参阅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 务中心官网(http://www.jyzx.gd.cn)—页面顶部“就业年审” 板块—“办事指南”。 


2.窗口申报。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窗口申报所需资料


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原件(需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3.《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原件; 以下 4-5 项资料如在窗口申办时,提示已有电子证照/共享 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4.上年度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医保缴费有效凭证。(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查询”—“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模块或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


 5.上年度用人单位向残疾人职工按月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包括:税务机关出具的工资收入申报证明、银行、非银行金融 机构、其他第三方代为发放工资凭证或工资签收表复印件);


 6.劳务派遣协议(如有劳务派遣用人方式的用人单位需提 供)。注:用人单位报送的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表格可登录顺德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http://sdcjrjy.shunde.gov.cn/home)通知公告页下载。 


(三)申报审核 经审核,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出具《按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五、特别提示


用人单位在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时应对申报材 料的真实合法性进行严格核实,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系统已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数据联网,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组织在申报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过程中如存在虚假就业、虚假申报、重复就业(一名残疾人同时间段被多家用人单位或劳务 派遣组织进行虚假就业安置)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六、联网认证业务咨询方式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点击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附件2.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附件3.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